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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馬修‧史卡德的雜感

推理類的小說真的看過之後知道自己不是一個聰明的人,粗疏的性格,對上需要縝密的推理書直接分出勝負。玩不起鬥智類的故事。 那算是安慰的類型,社會派的推理,可以一窺人的內心,主角的血肉之軀,恐懼、受傷、喜悅,可以與之同享情緒的故事。雖說是安慰,其實也沒有撫平缺憾,每次看完之後總得長吐一口氣。面對死,有些人就是不想讓這種事用說天氣的口吻說「這種事就是會發生」。 行動看來無效的太多,兇手被懲罰的程度又不重,知道真相還要面臨能不能說出來,說出來又該有幾分真實。這些不一定有答案。冷硬派這個詞常形容這類型的主角,多半世故,譏諷的嘴臉,一定不算充裕的生活,能活在這個常要逼自己面對死的城市,如果有內心和靈魂,也該是充滿的硬繭舊疤新痂。常常先勸告別人妥協,是因為自己親身試過。這些說詞也是生活在這裡真實的人生活風景。 動機,如果要稱之為推理的解答,在這裡卻是薄弱的。更引起迴響的是之前發生甚麼事的疑問。甚麼改變了兇手和死者,而去追問的過程又是一連串的故事和說法。知道以後,要做的是不要太過失望,阻止自己下墜。 馬修‧史卡德過去自己可以用酒精,戒酒之後則是跟更多人維繫,有事就和人交談。這是作者給的方案。然後,一天的戒,一天的過。

一次又一次的殺人案,最後導向兩種結果,訴死、廢死。除了不能緩解罪行,更要懷疑所有司法過程的瑕疵,這是廢死的諸多理論中最常看到。死之要求則是讓人走向徹底除去。 懷疑了所有的可以提出疑點之後還能做的就是讓犯人無期徒刑的存活,然後也就這樣了。這是台灣的情形,監獄人數過滿,而且能做矯治的人員過少,要能夠和數十年才會出現的異端犯人交手更是少之又少。而如果真的完成死之要求,最大的困境便在於不能重來人的生命。 兩方中間有著反覆出現的迴圈,正因為有可能冤案,所以才要緩解。另一方則是強調那就先去處裡很明顯就非犯人莫屬的案子,但這樣馬上就回說這要讓司法專業人員來處理。 訴死還有個詭異情況:懲罰不會讓犯人受苦害怕。但對支持的人來說,少一個是一個。真要說起來,無期徒刑似的刑罰也不能使殘忍的犯人從良。有的還會譏諷未犯行的人。不管死活的懲罰,都有犯人逃逸的空間,使司法攻擊落空。於是外面的人又被打臉一次。 在外的人在爭論無數次之後剩下的選項也許是忍受。知曉對方的論點,碰觸論點背後的信仰知其改變困難後,僵持局面。也許哪天有變化,能夠有新的局勢。而那個變化又是來自於隨機或著結構底下的一次犯罪。重複論戰,除了強化自身觀點,更多就只是讓情況依舊。要有新的局面,依靠的是政治的工作。然而,那是這裡的人做最差的工作。

逐漸的慣於使用臉書,短少的字句越用越多,一旦這樣寫之後就不再常想很長的事情。簡的偏向也有討好人的味道在,不那麼多的字讓人觀看,轉貼、分享和圖片更有利得到關注。 長文本來是用來說清楚的體例,現在人喜愛的是幾句之間打動心理的話。 開始不耐煩書本,意味著更多的文字就擱在那邊,如同棄跑的長跑選手,不向更遠距離抬腿的時候,更像是預告掛起跑鞋。 應該──這道德味的詞──看下去,就算讀不進,也該擺樣子。拿著書像是念過似的;幻想自己已知道這裡頭的模樣。假戲真作的時候也會翻個幾頁,也就這幾頁,是自己的知識涉獵的園地了。